各部门: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一系列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就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研究阐释,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安排,省教育规划办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阐释”专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选题方向
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习思考和研究基础选题,课题名称自拟。
三、立项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8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全院教师均可申报。
申报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6人。
(三)申报类别。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具体要求:
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县级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负责人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
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年,研究经费自筹。
四、结项要求
(一)结项时间。定于2023年12月底前。
(二)结项条件
1.开题报告。提供开题报告及开题论证会相关图文材料。
2.结题总报告。
3.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
(1)重点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至少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如:中国教育报、甘肃日报等)至少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文章1篇(字数不低于1500字);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至少1篇(并提供采纳证明)。
(2)一般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至少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州级报刊(如:兰州日报等)至少发表与本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文章1篇(字数不低于1500字);或被地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至少1篇(并提供采纳证明)。
五、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书(附件2):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纸质版1份和PDF电子版。
2.匿名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5份和PDF电子版。
3.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4.意形形态审核表打印签字盖章交纸质版1份。
(二)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12月8日,由各部门统一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科研处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8232135@qq.com
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13993898666
科研处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选题指南
2.申报书
3.匿名申报书
4.汇总表